三人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
三人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簽訂,為了共同投資餐飲業,并合理分配收益和風險,特制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 甲、乙、丙三方以現金入股的方式共同投資開設一家餐飲店。
2. 甲方出資金額為30萬元,占總出資額的50%;乙方出資金額為15萬元,占總出資額的25%;丙方出資金額為15萬元,占總出資額的25%。
3. 所有股東按照各自出資比例享有相應權益和利潤分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為5年。若期滿后仍有繼續經營的意愿,則可在所有股東協商一致后再行續約。
第三條 經營管理
1. 甲、乙、丙三方應共同負責店鋪選址、裝修設計和員工招聘等事宜。
2. 員工薪水、物料采購和其他經營費用由公司統一負責。
3. 經營利潤分配按照各自出資比例進行。
第四條 風險與收益
1. 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擔本次合作中所涉及的風險。
2. 合作期間,如遭遇意外損失,應共同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3. 在商業運營過程中,餐廳產生的所有收益均由公司統一管理和分配。
第五條 股權轉讓
1. 各股東未經其他股東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轉讓或出售給第三方。
2. 若某一股東需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則應先征得其他兩名股東的同意,并通過正式協議書形式進行轉讓手續。
第六條 協議解除
1. 在合作期限內,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則應立即解除協議:
- i) 涉及重大違法行為;
- ii) 共同經營無法繼續;
- iii) 合作中某一方喪失商業信譽。
2. 協議解除后,合作期間所涉及的所有財產和資金應由各股東按照其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 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或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若友好協商未果,則應提交有關部門進行仲裁或訴訟解決。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協議書系甲、乙、丙三方自愿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未盡事宜,應在三方友好協商后再行補充約定。
甲: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