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人生
其實已經很久沒有夢到過17歲時喜歡過的男生了。
21歲以后人生轉輪開始調到高速擋。考證,實習,在紛繁的人生選項里搜尋可能性,感情匱乏貧瘠,心態膠著得像一攤化不開的水泥。
但莫名地,最近開始頻繁想起少年時代希冀過無數次的人。
長著小虎牙的挺拔男孩兒,穿大號球衣,上課鈴響起之后默數三秒,他就會厚臉皮抱著籃球出現在教室門口大聲喊報告。
于是我不自覺養成了數秒的習慣,偷偷地一遍遍復刻這個過程——課間十分鐘結束,17歲的年輕孩子們的嬉笑聲層層歸于落下寂靜,穿三厘米中跟皮鞋的女老師推開門在講臺站定。
“三,二,一。”他穿著打濕前襟的球衣,明晃晃站在門口笑。我整個青春時代的心跳聲,就在這三秒里震耳欲聾,反復回響。
我后來想,大概我人生中最集中的心動和喜歡,已經在17歲這一年用光了。17歲以后在所有的親密關系里索取或得到的愛意,都是對那場大型心動的模仿和沿襲。
前幾年流行過一個文案,說是年輕時不要遇到太驚艷的人,否則他就會成為你的朱砂痣和白月光,你以后遇到的所有人都會不自覺地被拿來和他對比,而你只能在反復的失落中念念不忘。
我一度篤信這套說辭,直到兜兜轉轉幾年后,17歲喜歡的男孩子站在我面前,說他喜歡我,已經很久。這是我幻想過無數次的場景。我以為自己在這樣的畫面里,可能熱淚盈眶,可能喜極而泣——無論如何,這都應該是一個值得雀躍的時刻。
但我沒有。他炙熱的目光緊盯著我做出反應的時候,我開始焦灼。
我考慮異地的距離,考慮自己獨身已久是否能適應親密關系,考慮雙方的興趣個性,甚至考慮消費習慣,考慮物質差距,在復雜情緒紛至沓來的當下,我突然驚覺:我好像,早已經沒那么喜歡他了。
那個我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人,不知道什么時候起,已經可以被很多客觀因素勸退,已經變成了輕飄飄可以放手的東西。
我想起結束初戀那年,在熟識的姐姐家里號啕大哭,我聲色俱厲控訴對方劈腿,邊流淚邊放狠話說自己今生再也不會和他有一毛錢的交集,哭完又問姐姐,怎么辦啊,我覺得我再也不會喜歡別人了。
姐姐就溫柔地幫我拿紙巾,說沒關系,難過就盡管哭,你以后可能還要在愛情里受很多折磨,但沒有一次會比第一次經歷它的時候來得刻骨。但你會慢慢長大,你還會愛上很多人,會一點一點明白,愛與恨,不是那么極端的東西。
沒有人會永遠站在原地。
被小虎牙表白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在腦海里搜索有關他的影像。
我喜歡他什么呢,是喜歡他的笑,還是喜歡他說話的語調,還是喜歡他若有似無看向我的眼神,抑或是,我只是把17歲那年旺盛的喜愛欲,恰好寄托在他的身上而已。
我沒想出答案。
人這一生,對一件事,一個人,只會有一次強烈的渴望。
17歲時魂牽夢縈的那個人,20歲再見到只會禮貌地說你好,20歲為之痛郁難當的那個人,25歲想到,會笑自己當年還真的蠻瓊瑤。
真正能享受愿望滿足的當下,只有迫切想要得到它的時期而已,任何遲到了的心愿達成,都已經失去了意義。
想起前些天夢到的場景,還是高中時代,課間操,小虎牙抱起籃球朝樓下跑,衣角鼓起獵獵的風,17歲的我站在臺階上大聲喊他停住,結結巴巴地講:“×××,我喜歡你很久了,如果可以的話,我們能不能先從朋友開始做起?”
他就笑,說好啊,那你過來,跟我站在一起。
我在夢里一步一步朝他走過去,邊走邊告訴自己:“你看嘛,當年如果像這樣勇敢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