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廣告的三個條件-中國新傳說
李丹妮是當紅歌星,“遠大”公司的趙經理想請她拍個廣告,李丹妮便讓她的哥哥兼經紀人李水坤同趙經理談一談。
這天,李水坤和趙經理見面了。簡短的問候過后,李水坤開門見山地說道:“我們對貴公司的廣告費及合同內容,沒有異議。但,我們還有三個條件。”
李水坤說:“第一個條件是,拍攝時間最多為一天。第二個條件是:廣告中不能出現李丹妮的臉、聲音和相關字面說明。也就是說,李丹妮可以戴著墨鏡,甚至頭巾等出現在廣告中,但既不開口說話,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說明來指出此人是李丹妮。”
聽到這個條件,趙經理愣住了:這還做什么廣告啊!
“不同意?那就非常抱歉了。”李水坤見狀站了起來。
趙經理一見,連忙說:“那可否讓我知道下,第三個條件……”
“可以!”李水坤不待趙經理說完就開了口,“第三個條件是:李丹妮的形象,出現時間最多為三秒鐘!”
“什么?”聽了這個條件,趙經理幾乎跳了起來。
李水坤卻似笑非笑地點了點頭,說:“若能答應這三個條件,我們現在就可以簽訂合同。若不答應,那非常遺憾,只能期待下一次合作了。”
趙經理明白了,明擺著這是人家根本就不愿意做這個廣告,才想出這么三個條件:既不把事情做絕,又能讓我知難而退。可就這么放棄,實在是不甘心;同意這三個條件?公司花了這么多錢,卻換來一位“神秘人物”閃現三秒,我們當冤大頭來了?一時間,趙經理抓耳撓腮,不知如何是好。
李水坤有些同情地開了口:“趙經理,算了吧,以后有機會我們再合作。”說完向趙經理伸出了手。
趙經理站起身,握住李水坤的手,說:“不,我已經考慮好,同意這三個條件!”
“什么?!”這下,李水坤驚得目瞪口呆!
趙經理微笑著點了點頭說:“對,我們同意!”說完,用力搖了搖李水坤的手說:“那么現在,我們可以簽訂合同了嗎?”
就這樣,合同簽訂了。幾天后,李水坤陪同李丹妮如約來到廣告拍攝現場,用了整整一天時間拍攝完成。臨走前,李水坤特意找到趙經理說道:“提醒一下,你們若是想用李丹妮為你們公司拍攝廣告這個消息來炒作,我勸你不要再花冤枉錢了。”
趙經理苦笑著說:“炒作需要投入大筆資金。可現在我們即便想炒作,也沒那么多錢了。”
兩個多月過去了。這天,趙經理拿著廣告樣片,找到李水坤請他看一看,若同意,就要播出了。
李水坤讓他把樣片放下,等電話通知。可當天晚上,就突然急約趙經理見面。見到趙經理后,李水坤滿臉佩服地說道:“大風險,大機遇!恭喜趙經理,你抓住了。當著明人我也就不說暗話了,貴公司是什么條件?”
趙經理如釋重負地長出一口氣說:“條件就一個:廣告與李丹妮小姐的新唱片,同時發布!”
李水坤微笑著伸出手,說:“好,完全同意!”
原來,趙經理之所以敢答應那三個條件,是因為他意識到,李丹妮正在制作新專輯。但專輯制好后,必然需要李丹妮的照片做封面。因此趙經理便請來了著名的形象設計師、攝影師等,以李丹妮頭纏圍巾,戴著太陽鏡的形象,為李丹妮精心制作了一張照片,并巧妙地融合在產品廣告中。可想而知,這張花費了那么多心血的照片,雖僅閃現三秒,但視覺沖擊力絕對非凡。
所以當李水坤和李丹妮看到這張照片后,都大為驚嘆,當即決定用這張照片做唱片封面。可由于此形象的使用權歸遠大公司所有,所以這才急約趙經理商討相關事宜。
幾個月后,李丹妮的新唱片和遠大公司的產品廣告同時發布,頓時引起了巨大的市場反響。新唱片的銷量不但創造了奇跡,而且憑借此張唱片,李丹妮也奠定了歌后的地位。同樣這個廣告,也使得遠大公司的產品銷量大增,成為了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