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大會實錄-701字作文
地點:人民法院時間:2003年9月10日人物:法官,李蟠(原告),李蟠辯護律師(甲),張強(被告),張強辯護律師(乙),小明,小王(證人)(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國科學家打通了時光隧道,將唐朝的李蟠帶到了二十一世紀,于是發生了這樣一件官司)法官:(莊嚴肅穆)靜一靜。現在有關張強欺騙老師,頂撞老師,擾亂課堂紀律事件的官司正式開庭。
首先由原先律師陳詞,為何該懲罰張強。律師甲:(站直,推推眼鏡)我的辯護人李蟠,來自唐朝。前幾天他被政府安排在光明中學一(2)班學習。2003年9月10日,語文課上老師讓寫作文,可被告張強沒有認真思考,按時完成任務,而是隨便抄了篇文章交差,老師批評了他幾句,他竟與老師頂撞起來,最后導致老師教學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律師乙:(清清嗓子)嗯——嗯。我對對方律師的話有意見。首先作為公民,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我的辯護人在受批評時,有權利據理力爭。律師甲:請問理由何在?律師乙:我的辯護人是XX集團董事長的公子。他從小自尊心就很強,他借鑒作文雖有不對,可老師不該在課堂上點名批評吧!
張強頂撞老師乃是迫不得已,維護自尊罷了。律師甲:教書育人,老師職責;尊師重教,中華美德。被告張強仗著父親的權利,仗著家里有點錢,整日為所欲為,欺負同學,不將老師放在眼中,破壞了班級正常生活、學習秩序。法官大人,我要求證人出庭。法官:請證人出庭。小明:(裸露出肩膀,一塊淤斑露在眼前)上個星期,張強讓我替他值日,我沒答應。他甩手就給了我一拳,當時我就疼得哭了。小王:小明被張強打了之后,我就指責了張強幾句,沒想到他一巴掌就上來了,還威脅說要打斷我的腿。律師甲:(憤慨著)法官大人,通過我的調查及同學提議,我們要求懲治張強。
律師乙:(充滿信心)誠然,張強是瞧不起老師、同學。但那些同學、老師配他瞧得起嗎:我們張強從小就開始學鋼琴、繪畫,電腦更是精通。他身上的一件衣服就抵得上老師幾個月的工資了。你們說,那些老師何德何能讓張強佩服與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