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珠筆的自述作文300字-小學四年級作文
我的上半身是筆桿,周圍鑲著一圈鋁,保護著里面的筆心。筆帽是我的小外套,平常不穿,寫字的時候再穿。
筆帽旁邊是一個筆夾,那就是我的手,它令我依附在小主人的口袋里。筆芯是我的內臟器官,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筆管,另一部分是筆尖。筆管是一個直徑3-4毫米的塑料管,里面盛滿油墨,連著筆尖——我的腳,筆管和筆尖中間還有一個小圓珠,油墨通過小圓珠的滾動流到筆尖,使人們在紙上揮灑自如。我的年齡不算大,才30幾歲。我在英國出生,但并不走運,后來英國把我賣給了美國資本家,我到美國后,借助了原子彈的神威,改名“原子筆”。改了名后,我的身價大大提高了,因為資本家說我的墨是原子墨,用也用不完;另一個原因是我寫出的字清秀、美觀、線條流暢,為其它筆所不及。
我換一支筆芯就可以寫八十多萬字。我相信不久的將來,科學家們會把我創造得更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