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士晉,字武莪,宜興人”原文及譯文賞析
何士晉,字武莪,宜興人。父其孝,得士晉晚。族子利其資,結黨致之死。繼母吳氏匿士晉外家。讀書稍懈,母輒示以父血衣。士晉感厲,與人言,未嘗有笑容。萬歷二十六年舉進士。持血衣訴之官,罪人皆抵法。初授寧波推官,擢工科給事中。首疏請通章奏、緩聚斂。俄言:“如孫幰、郭子章、戴耀、沈子木,宜舍不舍,公論乖違,輔臣賡安得不任其咎?”無何,劾左都督王之楨久掌錦衣,為內閣爪牙。
有詔起廢,列上二百余人。閱三年,止用顧憲成等四人。士晉請大起廢籍。瑞王將婚,詔典禮視福王,費當十九萬。初,帝弟潞王婚費不及其半,士晉請視潞王。帝將崇奉太后,詔建靈應宮,士晉以非禮力爭,帝皆不省。
有張差梃擊[注]之事。王之寀鉤得差供,帝遷延不決,士晉三上疏趣之。當是時,變起非常,中外咸疑謀出鄭國泰,然無敢直犯其鋒者。郎中陸大受稍及之,國泰大懼,急出揭自明,人言益籍籍。士晉乃抗疏。疏入,帝大怒,欲罪之,念事已有跡,恐益致人言。而吏部先以士晉為東林黨,擬出為浙江僉事,候命三年未下。至是帝急簡部疏,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已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士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帝怒,切責尚書,奪郎中以下俸。
天啟四年,擢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明年四月,魏忠賢大熾,爭梃擊者率獲罪。御史田景新誣叛臣安邦彥賄士晉十萬金,阻援兵。遂除士晉名,征賄助餉。士晉憤郁而卒。有司征贓急,家人但輸數百金,產已罄。會莊烈帝立,獲免,復官賜恤。
(選自《明史?何士晉傳》,有刪改)
[注]梃擊:指梃擊案,一場有關刺殺太子的政治陰謀事件。
10.下列對文中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至是/帝急簡部疏/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己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士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
B.至是/帝急簡部疏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已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士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
C.至是/帝急簡部硫/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已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土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
D.至是/帝急簡部疏命/如前擬吏部/言闕官已補/請改命/帝不許/命調前補者/吏部又以士晉積資已/深秩當參議/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錦衣,錦衣衛,明朝侍衛兼特務機構,其職責主要是掌管皇帝侍衛和監督官員。
B.瑞王,王爵名,王爵一般地位僅次于整個國家的君主。皇帝的直系親屬才能封王。
C.東林黨,晚明以江南土大夫為主的官僚政治集團。“東林黨”之“黨”,意為“朋黨”。
D.兵部,古代官署名,掌管武官選用及兵籍、兵械、軍令等職事,長官為兵部尚書。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何土晉忍辱負重,為父申冤,他的父親被人害死,繼母用血衣激勵他讀書,他跟別人說
話沒有笑容;后來他將父親冤情上告,惡人被法辦。
B.何土晉格盡職守,關心國事。他請求起用被貶的人員;瑞王要結婚,費用巨大,他請求比照璐王減少費用;他以不合禮儀為由反對建靈應宮。
C.何土晉敢于進諫,冒犯皇帝。朝廷發生重大政治事件,大家懷疑這事和鄭國泰有關,但
沒有人敢正面觸犯他,何士晉于是上書直言,惹怒皇帝。
D.何土晉遭人陷害,后被平反,魏忠賢權勢炙手可熱,誣陷何土晉接受叛臣安邦彥的賄賂,將何土晉革職;何士晉含恨而終,后被莊烈帝平反。
13.把文中面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宜舍不舍,公論乖違,輔臣賡安得不任其咎?(5分)
(2)有司征贓急,家人但輸數百金,產已罄。(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