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成長
初三那年,爸媽外出開店,我寄居在姑媽家。鄰居的張英阿姨時常來串門,聊天,她和姑媽無所不談,如同姐妹。
寒假的一天,姑媽去市場買菜,這時張阿姨過來,說借高筒水靴,因為要去江邊洗衣服,江水很冷,怕打濕了鞋子。她一邊說,一邊自己找到了水靴。洗完衣服,又把靴子放回了原處。
姑媽回來時,無意間看到水靴被人移動過,就問:“是不是張阿姨借去的?”我點點頭。
姑媽臉上露出意料之中的神情,有些不悅地說:“又來借,上次已經借過一次了,這次又來借。”
我覺得很奇怪,不就一雙水靴嘛,借去穿一下,又沒弄壞。印象里姑媽也是蠻慷慨的,再說和張阿姨的關系非同一般,這次怎么就這么小氣呢?
姑媽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小聲地說:“你呀,不知道她腳掌生病,腳趾頭以前爛過,聽她說是什么細菌感染,連她女兒都傳染了呢!這個張英啊,真是不明事理。”我知道姑媽說她不明事理,就是沒有自知之明,明知自己腳有毛病,也不擔心別人會忌諱。
“等一下又得用開水清洗水靴了,把細菌燙一燙。”姑媽無可奈何地嘆了口氣。
我答道:“開水清洗沒什么效果的,現在天氣這么冷,開水都沒有100℃呢,一倒出來溫度就更低了。還是把水靴放在太陽下曬曬吧,可以殺菌的。”
“可是水靴里面曬不到,就算曬得到我也不放心。”姑媽指指門外的陽光,“你看這日光柔柔的,照在臉上都那么舒服,能殺死細菌?”
“要不,把水靴放在鍋里煮!”我補充道。
“啊,鍋是煮飯的,要吃進嘴里,那多臟呀,想想就感覺惡心,不行不行。”姑媽連聲否定,“算了,還是把這雙水靴送給張阿姨好了,我是不敢穿了,丟了又可惜,她常說家里窮,缺這缺那,送給她剛好,我嘛,就去重新買一雙。”
第二天,姑媽就買了一雙新水靴。過了些天,她正要把那雙舊的送過去,恰巧張阿姨過來聊天。姑媽說:“張英呀,你看,我表弟昨天送了一雙水靴給我,他在外地做日用品生意,說這雙水靴擺放好久了也不見人買,樣式有些老了,就給我了。原來那雙也挺合你腳,放著也浪費,就送給你,你可不能嫌棄哦。”
張阿姨有些不好意思收,推辭著:“這……這怎么行啊,你也是花錢買的……”
姑媽勸了又勸,她終于收下了,顯得特別高興。
我在心里暗暗覺得姑媽有些虛偽。事后,我疑惑地問她:“為什么要把新買的水靴說成是表叔賣不掉送的呢?”
姑媽笑了笑說:“把東西送給人家,也要讓人家聽起來合情合理的,如果讓人心里猜忌,覺得是你不要了才送,或者還讓她聯想到是因為自己腳爛了污染了水靴,那多難為情啊,好事反倒辦成了壞事,得罪人的!”
是的,假如張阿姨知道了送水靴的內情,那肯定覺得不是滋味,和姑媽的關系也極可能走向淡漠甚至破裂。可事實上,從這件事后,她倆的關系一直和先前沒啥兩樣,依然挺好。
十幾年過去了,每每回想此事,總能提醒我,對人情世故的某些“虛偽”應該要有新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