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小學的哲學課-成長
我在奧馬哈聽了一堂哲學課,坐在一群二年級的小學生中間。學生有十八個人,三個白孩子,十五個黑孩子,這是奧馬哈的一所貧民小學。兩個老師坐在藏藍色的地毯上,孩子們靠著他們倆圍成一個極不規則的半圓。在這個教室里,你可以隨便坐在哪里,也可以站著,躺著,趴著,只要聽講和參與,你也可以站起來走兩圈,雖然旁邊有課桌椅。
老師用大簽字筆在寫字板上寫下四個問題,然后統計對這些問題感興趣的學生人數。問題是孩子們自己提出來的:
1。什么是哲學?
2。大學像什么?
3。什么是真實的?什么是不真實的?
4。什么東西是有生命力的?
統計結果是:第一個問題只有一個孩子感興趣;第二個問題有九個孩子感興趣;第三和第四個問題有五個孩子感興趣。老師說:“少數服從多數,這節課談第二個問題:你覺得大學像什么?也可以從這個問題開始跑題,只要和大學有關就行,說出你知道的,或好奇疑惑和想知道的一切。”
發言之前先舉手。老師手里拿著紅白兩色各半的一只小皮球,你舉手了,皮球拋給你,你接住了才可以發言。發言完畢,別的孩子舉手,你可以選擇把球傳給你認為合適的同學,接到球的孩子再發言。
發言五花八門。
“大學像個大城市。大學里什么都有,待在里面就哪兒都不用去了。”
“我喜歡大學,因為大學里樹多,長得還都好看。”
“我喜歡大學,因為大學里操場大,籃球架也多,我要天天打籃球。”
“我喜歡大學,因為大學里有圖書館,有很多書。念大學才能接受好教育,受了好教育才能找到好工作,工作能掙錢了,我就不用整天給我媽媽洗碗了。我爸爸現在天天干重活兒,就是因為沒念過大學。”
“念了大學,受了教育,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從大學里出來,你就是個有知識的人,就知道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壞人。對,就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什么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有了知識,我可以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我要學法律,告訴別人哪些是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我想去大學里看看,聽說大學很好,但我沒看過。”
老師問:“必須念大學才能接受教育嗎?”
大家一起回答:“不是!”
“必須念大學才能成為一個好人嗎?”
“不是!”
“為什么?你們繼續說。”
又是一堆五花八門的理由,孩子們之間也開始相互爭辯。孩子們的很多表述在我意料之外,不是道理講得好,而是思考問題的角度——那個極其自由、爛漫的角度。有中正之言,更多的是可愛、由衷的話。這樣的哲學課離我的設想很遠。
哲學系的終身教授Y女士跟我說,她的兩個助教在給二年級的孩子開哲學課。我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那么小的孩子能上什么哲學課?“哲學”兩個字讓我立馬想起的是一張溝壑縱橫的干癟老臉,想到“皓首窮經”四字,想到無數人告訴過我:這個世界如何、這件事如何,你要如何如何做才行……
但在二年級的小學生這里,哲學不是知識,也不存在結論,沒有圣旨和終審判決,而是一種思辯和尋找的過程:首先是自由的、充分的自我表達,想到什么說什么,說自己的話;其次才是逐漸深入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