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殺風景”-新知探索
“殺風景”,意謂有損景物的美好,敗人興致。
宋代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十二引《西清詩話》,說唐代李商隱的《雜纂》云:“品目數(shù)十蓋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殺風景。謂:清溪濯足,花上曬裈,背山起樓,焚琴煮鶴,對花啜茶,松下喝道。”
清溪濯足——在清澈澄凈的溪水中洗濯骯臟的腳,把好端端的清水弄得渾濁不堪。
花上曬裈——在美麗的鮮花上曬褲子,大傷雅觀。
背山起樓——背著青山建造樓房,打開前窗觀賞不到美好的山色,不無遺憾。
焚琴煮鶴——將鶴殺了,將琴毀了,當柴來煮鶴吃,多糟蹋。
對花啜茶——觀賞鮮花時,無酒或有美酒不飲,而只能喝茶水,不能盡興。
松下喝道——清幽雅靜的松山里,忽然有官老爺?shù)能囼T人馬呼喝而過,破壞了清雅。
其實,李商隱《雜纂》上“殺風景”所列的共有十二例,即:“花間喝道,看花淚下,苔上鋪席,斫卻垂楊,花下曬裈,游春重載,石筍系馬,月下把火,妓筵說俗事,果園種菜,背山起樓,花架下養(yǎng)雞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