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后父親的感言
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
我先說說她的情況,自結婚后丈夫有愛賭的習慣,可能在外還欠了不少錢,但具體欠了多少她并不知情,婚后原本生活的還可以,要自從有了孩子后就經常吵架,男方經常不回家,女方就在娘家住,孩子從出生到現在近兩周歲了,男方很少很少給她們母女錢花,也沒有盡過做父親和奶奶的責任,,孩子從生到現在一直跟在姥姥生活,女方以自己微薄的錢養孩子,以娘家人幫助為生活,他們結婚時跟父母一起住,有一套房子是男方家的,婚后的財產基本上是自己掙自己花,沒什么存款,離婚后這些債務和財產如何分?男方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嗎? 補充: 最好能給我解釋通俗一些,那些法律術語有些我看不太明白。
補充: 如果女方對于財產都不要,還用承擔債務嗎
依法律來看孩子會判給誰
滿意答案 熱心問友 2009-03-271,根據新《婚姻法》,在結婚后,夫妻所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 2,還有在婚姻存續期間,若男方負有債務,那么這債務將用夫妻倆共同財產償還。
這個對女方十分不利。
\ 3,鑒于男方愛賭,在用婚后財產還完債務后,剩下的錢應該一大半歸于女方。
\ 4,為了女兒成長,法院會把女兒判給女方,男方則要定期給女兒一定的撫養費。
這個根據當地情況來給,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行的法院來決定。
提問者 的感言: 謝謝2009-03-27其他回答(1)花開云舒15級2009-03-26你們結婚還沒滿3年,所以沒有夫妻共同財產。
你自己的錢還是歸你自己,男方的還是歸男方,他分不到你的錢,你也分不到他的。
\ 新婚姻法規定了法定夫妻財產制度和約定夫妻財產制相結合的財產制度。
并且用第十九條規定了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范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和約定應采取的形式(書面形式),約定的法律效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反面解釋即有約定并且約定明確的,則直接適用約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所以在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夫妻財產糾紛可以很好的得到解決,這里的問題僅僅化解為,約定是否完善的問題,而不是約定是否經過公證的問題,人民法院僅僅應當審查,約定是否存在,是否真實(在細化為簽名是否真實)的問題。
\ 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使用新婚姻法的第
【第17句】:18條。
\ 第17條規定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起算日應當是結婚證上的頒證日,終止日是離婚判決生效日或者民政部門準予離婚,頒發離婚證上的日期。
\ 對本條的正確理解關鍵在于所得兩字。
甲有婚前存款10萬元。
婚后,甲用該款購買了一輛車,這輛車是否應當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呢
顯然不能。
17條中的所得,不能僅僅是原來財產形態的變更。
而上例中,甲用自己的婚前財產購買的車雖然是婚后才得到所有權的,但是這車是甲婚前財產形態的變更,所以不能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 類似,甲在婚前購買的房子,雖然在婚后才得到了所有權,但是該所得僅僅是甲婚前財產形態的一種變更,不能認為是“存續期間所得”。
\ 從另一角度來理解,甲的婚前財產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屬他個人所有,因此,他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他可以將自己的個人存款化為實物,如果法律規定,他一旦用存款化為實物,該實物要視作“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的話,不但是違背法理,同時也是自相矛盾的。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心得50字
導語:《二十四孝圖》曾經是封建主義社會孝道的典范,也是當下經常尊奉的模板。
關于《二十四孝圖》的精華與糟粕,一直是爭論不斷的。
魯迅看孝道,他本人對于《二十四孝圖》是表示質疑并極力抨擊的。
在講究孝道之前,更應該看看是否符合人倫道德。
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讀后感,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鑒
?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讀后感》篇一 我一直以為《二十四孝》里的那些人好偉大,讀了魯迅的《二十四孝圖》后,我才發覺那些人太虛偽了。
比如春秋末期楚國人,老菜,他七十歲時穿五色彩衣詐跌“娛親”的故事,有那個必要嗎
一個老頭子……實在侮辱了孩子,再者說一個七十歲的老頭兒無論身體再怎么健康,都應該好好養老,都不應該…… 我跟魯迅有共同的觀點,那個《臥冰求鯉》,真是的,做個孝子那么難啊,大冬天爬在冰上,把冰融化了。
別說捉鯉魚而鯉魚沒求著,自己反掉進了河里,丟了小命…… 實在讓人氣憤的是那郭巨,這人真是的,我懷疑他是生出來就那么大,沒當過小孩,為了他娘親,竟然要埋了他親生兒子,還說什么“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掩埋此子
”真是惡母。
封建時代的“孝”在我看來,純粹瞎說
傷天害理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讀后感》篇二 捧著魯迅先生那本《朝花夕拾》,翻了好一會兒,半天沒憋出一句話來。
雖說作者是中國現代文壇當之無愧的巨匠,但我總覺得他的文筆太過深沉晦澀。
也許是我的覺悟低了些吧,連思想也有些不同的,就像那篇《二十四孝圖》。
“百善孝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圖》本是一本宣揚儒家“孝”的觀念的兒童傳統讀物。
而魯迅 ......
認干媽有什么講究
一、最大的注意就是要兩家人關系好,處的來,其余的都是很虛的東西二、八字身弱的就認干媽,八字身弱的人認干媽和認兄弟姐妹對命運有幫助。
余華寫的《活著》具體內容是什么啊
子路借米孝敬父故事 中國有句古“百善孝為先”。
意思是說敬父母是各種美德中一位的。
一個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難想象他會熱愛祖國和人民。
古人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我們不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還應該尊敬別的老人,愛護年幼的孩子,在全社會造成尊老愛幼的淳厚民風,這是我們新時代學生的責任。
子路,春秋末魯國人。
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稱。
尤其以勇敢聞名。
但子路小的時候家里很窮,長年靠吃粗糧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飯,可是家里一點米也沒有,怎么辦
子路想到要是翻過幾道山到親戚家借點米,不就可以滿足父母的這點要求了嗎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嶺走了十幾里路,從親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噴噴的米飯,子路忘記了疲勞。
鄰居們都夸子路是一個勇敢孝順的好孩子。
奧巴馬以前是干什么的
一、孝敬父母的故事事例一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國有句古語:“百善孝為先”。
意思是說,孝敬父母是各種美德中占第一位的。
一個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難想象他會熱愛祖國和人民。
古人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我們不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還應該尊敬別的老人,愛護年幼的孩子,在全社會造成尊老愛幼的淳厚民風,這是我們新時代學生的責任。
子路,春秋末魯國人。
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稱。
尤其以勇敢聞名。
但子路小的時候家里很窮,長年靠吃粗糧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飯,可是家里一點米也沒有,怎么辦
子路想到要是翻過幾道山到親戚家借點米,不就可以滿足父母的這點要求了嗎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嶺走了十幾里路,從親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噴噴的米飯,子路忘記了疲勞。
鄰居們都夸子路是一個勇敢孝順的好孩子。
事例二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贈刑部侍郎。
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
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
先任大理寺評事,后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愿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
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后,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
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
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么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
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
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
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
父母不愿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
歷史書上并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并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
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
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事例三 東漢時的黃香,是歷史上公認的“孝親”的典范。
黃香小時候,家境困難,10歲失去母親,父親多病。
悶熱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趕打蚊子,扇涼父親睡覺的床和枕頭,以便讓父親早一點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鉆進冰冷的被窩,用自己的身體暖熱被窩后才讓父親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襖,為了不讓父親傷心,他從不叫冷,表現出歡呼雀躍的樣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種歡樂的氣氛,好讓父親寬心,早日康復。
事例四老一輩革命家朱德著文,以無限的深情贊頌了母親無比的愛和高尚的品質。
毛澤東接到母親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晝夜兼程,他撫摸著母親的棺木放聲慟哭,悲痛之中揮筆寫下:“吾母高風,首推博愛”。
宋慶齡孝心至誠,在母親靈前“飲泣不已”。
陳毅探母,執意要給癱瘓在床的母親洗衣服。
李鵬事母至孝,每逢假日,李鵬夫婦總要帶上母親喜愛的食物,到母親處請安問好。
事例五在全國以實施“跨世紀教育工程”而著稱的上海建平中學,一個13歲少年的題為的發言,使全國女市長考察團的26位成員潸然淚下。
這位同學9歲時,母親雙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過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較多責任和義務,為了買一盤母親喜歡的滬劇磁帶,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頭整整跑了6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