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今晚月光那么美,你說是的-文苑
因為你,這個擁擠的城市才變得如此溫暖動人,這個熱鬧的夜才變得如此明亮璀璨。
男人在吃零食這件事上真是太奇怪了,吳先生尤甚。
他在忙,我坐在邊上吃薯片。薯片正要進嘴時,他朝我看了一眼,我手一頓,于是問他:“要吃嗎?”
“不要。”他說。眼睛卻又瞟了一眼薯片,又看看我。
這是要我送到他嘴邊的意思?我把薯片遞過去,他“嗖”一下就叼走了。
“……還要嗎?”
“不要。”
“真不要?”我默默地又遞了一片到他嘴邊,他毫不猶豫地又叼走了。
什么毛病……
我們還沒在一起時,一次他帶我去看音樂會。我記得很清楚,是2023年的西湖音樂節。
那天下雨,草地上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坑,結果可想而知,鞋子里全是爛泥。他就找了個水池,很自然地蹲下來幫我洗腳穿鞋子。
我看著燈光下他低著頭認真地為我擦腳的神情,不禁心想,這應該是除我爸之外唯一會對我這么好的男人了吧。
他幫我穿好鞋子之后站起來,看著我,想說些什么。我笑了笑,對他說:“我們在一起吧。”
他忍不住笑了,眼睛都亮了。
我想,這大概是我做過的最正確的決定了。
再恩愛的戀人也有吵架的時候,我們也不例外。
有一次吵完架,我暗暗發誓絕不再理他。結果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給我打電話。我睡得迷迷糊糊地就接了,哪知道他在電話里居然語帶哽咽地跟我說,他做了個噩夢。
我一聽,哼,讓你和我吵架,做噩夢了吧,居然還嚇哭了,膽小鬼。
我小心地掩飾住笑意,一邊用知心大姐姐的語氣誘導他:“做了什么噩夢呀?跟我文案呀,說出來就不害怕了。”一邊已經打算開啟錄音鍵,把他的話保存下來,下次他再和我吵架時就放給他聽,狠狠地嘲笑他。
“我夢見你不要我了。”他在電話那頭說。
瞬間,我所有的氣都消了。
其實啊,真正喜歡你的人哪里舍得和你生氣太久呢,他喜歡你都來不及。
我遇到吳先生的時候,他還不是吳先生,而是吳同學。
小學時,他是一個白白凈凈、唇紅齒白的小男生,不枉我在眾多小蘿卜頭里一眼看中啊——符合小說中的男主標配:顏值高。
上了初中,他數理化強,不愛說話,打起架來也很帥——高冷學霸打架帥。
上了高中,據他說打得一手好籃球——運動能力強。
總之,一路長大,他觸發的都是棒到不能再棒的技能。但和我在一起以后,他只展現了他的隱藏技能——逗趣高手。
剛領結婚證那段時間,只要我一生氣,他就裝可憐:“老婆,我現在是受法律保護的。”他明明有一副迷人嗓音,卻每天都用貧兮兮的語氣跟我說話。
“老婆,你想喝飲料嗎?”
“不想。”
“哦。但是我想喝……”
“所以呢?”
“幫我去拿罐飲料,謝謝么么噠!”
說好的高冷男神呢?
從1997年到2023年,我們認識18年了。
2009年,我們19歲,考上了大學,他在南京,我在杭州。
2006年,我們16歲,在同一個城市上高中。
2003年,我們13歲,在同一個初中。
1997年,我們7歲,是同班同學。
我們,從這里開始。
親愛的,我多么幸運,人海中能夠遇見你。
你知道嗎?因為你,這個擁擠的城市才變得如此溫暖動人,這個熱鬧的夜才變得如此明亮璀璨。
余生,也請你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