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病人-人生
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育要“明辨是非”。但在我看來,醫療行業是最沒有“是非”的行業。
不論是江洋大盜,還是人民公仆,生命的價值都是一樣的。醫生沒有選擇病人的權力,更沒有替天行道的權力。
曾經有個頗有哲思的醫學倫理辯題:一個死刑犯被送往刑場執行死刑,卻在路上遭遇車禍。此時,醫生該怎么做?能否因為死刑犯是將死之人而見死不救?答案是不行。醫生在面對這種情況時,無論如何都要救人,等到死刑犯被救活之后,再執行死刑。
一個忙碌的值班夜,急診室連續接收了兩個有嚴重外傷的病人。一個是拾荒的中年婦女,她在路邊撿拾瓶瓶罐罐時,被超速的車輛攔腰撞上,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心跳與血壓。急救無效之后,我們只好宣布她的死亡。
另一位則是這起事故的肇事者。在撞倒拾荒婦女后,他駕駛的車輛失控沖向路邊護欄,整個車身變形,人也被卡在車內動彈不得。病人被送到醫院時,全身有多處外傷與骨折,再加上渾身的酒味和胡言亂語,讓人分不清他究竟是醉到不省人事,還是頭部外傷造成了意識模糊。
我們一邊固定這個病人的骨折處,一邊脫下他的衣物進行全身傷口檢查。他的衣服上混著汗水、血跡,還有充滿酒味的嘔吐物,刺鼻的臭味讓人想靠近都難。或許是因為傷口疼痛,再加上意識不清,他口中的臟話一刻也沒停過,甚至試圖揮拳攻擊醫療人員。大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壓制住他,但仍控制不了他口無遮攔地破口大罵。
“酒駕真是糟糕,自己不要命就算了,還連累無辜的人!”大家雖然忙著救人,但是對他的行為實在無法茍同。“我實在搞不懂,為什么我們要花力氣、費資源救這種自尋死路、害人害己的人?”一位被他吐了一身穢物的住院醫生忍不住抱怨。
沒多久,死者的家屬來了,當知道自己的親人已經慘死輪下時,群情激憤的眾人要找肇事者理論,被我們趕緊擋在急救室門外。“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家屬隔著鐵門對里頭大喊。
“你們為什么要保護這種人?”我剛好走出急救室,被憤怒的家屬攔下來質問。為避免徒生事端,我什么話也沒說,快步離開。
檢查結果顯示,肇事者有骨盆骨折造成的內出血,于是,我安排了血管造影栓塞治療。將病人從急救室推往血管造影室的路上,死者的家屬又是一陣追打。或許是由于過度悲慟而情緒失控,醫護人員也成了他們的遷怒對象。
“這種人讓他死掉就算了!”“你們把他救活,根本就是幫兇!”死者家屬一句又一句的咒罵,像一把利劍刺進我們的心坎。我們難道是因為站在肇事者這一方才施救的?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也對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感到迷惘——我為什么要救這個肇事殺人的醉漢?
但我馬上恢復了理智。眼前這個病人或許十惡不赦,但我是否有權力替天行道,不去治療而放任他死亡?顯然,我沒有這種權力。我只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不是正義的仲裁者,更不是法律的執行者。盡管我的是非觀念告訴我,此人死有余辜,但我還是必須本著良心,救治這樣一個病人。
只是所謂的“良心”,究竟是忠于專業,還是忠于是非?
思緒一轉,急促又尖銳的救護車鳴笛劃破夜空,救護車前后各有一輛警車開道。雖然病人還沒送來,但看到如此大的陣勢,在急診室待命的我們立刻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原來,離醫院不遠處發生了一起重大社會案件。原本只是酒店客人間的口角之爭,在警方到場調解后,竟然演變成警匪槍戰。共開了十幾槍,雙方都有人中槍,均被送到本院治療。
一名警察雖然身中三槍,但所幸都是肢體上的傷害,沒有生命危險。照完X光后,發現其中一顆子彈卡在病人大腿里,造成骨折,因此很快將其交由骨科醫生進行手術。
另一個人雖然意識清醒,心跳、血壓也還算穩定,但胸口與腹部各有一處彈孔,很明顯,子彈已經穿透胸壁與腹壁形成穿刺傷。
“你去幫病人,插32號胸管,我來安排手術。”看完前一個大腿中槍的病人后,我走過來看了這個病人一眼,接著告訴住院醫生我的決定。
“放胸管?不用先照X光片?”住院醫生對我的處置似乎有點疑慮。
“這是明顯的開放性氣胸,照與不照X光都不會改變他需要插胸管的事實。”長期以來處理各種外傷的經驗,讓我幾乎已經對各種狀況形成了條件反射。
“他目前沒有明顯的出血性休克,為什么要馬上手術?”住院醫生接著問我。
“子彈已經穿透腹壁進入腹腔,手術的目的是為了確定子彈沒有貫穿腸子或其他器官。”在臺灣地區以外治療槍傷經驗豐富的醫學中心,或許會針對某些特定病人,選擇性地實施非手術療法,先采取保守的治療與觀察,若病情出現變化再進行手術。但在臺灣,因為槍傷不普遍,所以,凡是貫穿腹壁的槍傷,幾乎都會對病人進行剖腹探查或診斷性腹腔鏡手術,以確保子彈對腹腔內器官沒有造成傷害。
我走出急救室,向在外面等候的家屬說明我的處置方案,以及馬上要去手術的決定。陪同的警察大哥知道自己的同事沒有大礙,松了一口氣。反而是另一方氣急敗壞,大聲指責開槍的警察:“喝酒打架而已,需要開那么多槍嗎?出了人命你們怎么負責?”警察不作聲,沒有和他們爭辯。我隱隱約約聽到家屬說要找媒體與民意代表出面,控訴警方執法過當。
臺灣因為有槍支管制,槍傷相對罕見,再加上事件具有新聞性,因此格外引人注目。手術結束后,果然有一群媒體記者圍在重癥監護病房外等候消息。基于保護病人隱私與不亂發言的原則,我刻意從側門離開,避開媒體記者,打算等第二天早上由院方開新聞發布會來發布消息。
但當晚槍戰的新聞已經傳得沸沸揚揚,其中也包含了幾則有關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的報道,家屬聲淚俱下地對著鏡頭表示,他們只是善良的老百姓。
看到新聞的時候,我不禁想,警察為了執行公務而開槍,理論上應該是代表正義的一方,但從家屬或輿論“傷者為大”的觀點來看,善與惡的界限似乎開始模糊。我想不通這個中的道理,似乎孰善孰惡也不是任何人可以置評的。
第二天早上遇到同事,他問道:“聽說昨晚有警匪槍戰,你給其中一個中槍的病人做手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我不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我只知道他是我的病人。”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