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酷,老子不笨-成長視窗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黨馬克吃飯,他說:“你知道嗎?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個人。我還記得那天你穿著牛仔褲、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夾克,看起來蠻孩子氣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記得遇見馬克的那天,他比我矮,比我更孩子氣。一晃眼,他已經是個高高大大、體重90多公斤的“巨人”了。
實在很難相信,一個人在四年中會改變那么多。大家進入高中,也正式進入青春期。突然,“酷(cool)”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
我開始早晨“拜”鏡子,花幾十分鐘梳頭,也不再吃營養午餐,因為在學校餐廳吃飯不酷。有一天,我發現老爸的皮夾克太遜了。
女生們也一樣,忙著找高年級的男朋友。“眼袋”是她們最大的敵人。最棒的話柄則是誰在胸罩里墊衛生紙,或是誰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褲。
可是大家都知道,這些還不夠。“酷”的真正定義,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想做的事,常是家長、老師不準我們做的。越不要我們做,我們越要做。我們進入了叛逆的時代!
問題是,史岱文森的家長偏偏都很嚴格,使我們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看書,到學校則說:“我才不念那討厭的課本!”女生們白天指責別人化妝好濃:“簡直像蕩婦!”晚上參加舞會卻都穿著再緊不過的衣服??吹剿齻儾戎吒局伎煲箷r,我真不曉得,大家如此叛逆,是為了表現自己,還是為了討好別人?
有一次,馬克指著遠處一個抽著煙、叉著腰、頭發做成Mohawk的家伙說:“你知道他嗎?我跟他一起上過小學。去年,他還是每個扣子都扣、褲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時間,竟像換了個人!”
這就是尋找“酷”。你要想盡辦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只是,當我們把自信穿在衣襟上時,心里有個大問號。
剛進高中時,別人的認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了自己。那群整天坐在公園里喝酒的同學,總是在說:“哈哈!我們太酷了!”但是當哪個人的成績不及格的時候,卻被那群很酷的人認為還不夠酷。連這么一點兒簡單的功課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還有什么資格談“酷”?
跟“酷”相反的,當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門后掛上“家法”,不準兒女出去一步。有些父母甚至連流行歌曲都不讓孩子聽,夜里還偷偷到孩子的房間,看他們是在讀書或真的睡著了,才能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龍、小鳳有一天也會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當醫生、律師了。
在史岱文森,小龍、小鳳第一節課背著書包到校,第八節背著書包離開,沒有課外活動,也不敢交異性朋友。如果問他們:“你熱愛什么?”他們只會茫然地看著你。我就認識這么一個人。在畢業冊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寫道:“我雖然離開了學校,但離開得太安靜、太安靜了!”
叛逆的時代是無法找替身的,它甚至令你難以理性地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學邀請去他的Party。我們在餐館用食物打鬧,坐在大樓屋頂上死命灌酒,深夜大家脫了衣服在馬路上裸奔。
又臟又累地到家,發現家人在門口點了一盞燈。上樓倒在床上,叛逆是夠了,可是為什么覺得一點兒也不酷?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艾瑞克森把人生分為8個階段。他說:“每個人在青年時期都會面臨‘尋找自己角色’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自問:‘我到底是誰?’”
高中4年,我常躺在床上,問自己這個問題。我痛恨自己老是跟著別人走,聽著流行使喚。奇怪的是,當我懷疑自己永遠找不到“酷”時,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個曾經頭發豎起來的家伙,竟改回老實的發型,背著書包走進教室。大家差點兒不認得他。我們問他:“為什么一下子‘變了’?”他說:
“老子酷!但老子不笨!”
叛逆,只是尋找“酷”的過程。而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