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花在哪里才幸福-生活錦囊
我們人類的祖先剛從樹上下來的時候,整天忙著填飽肚子和繁衍后代,只要能夠吃飽,就覺得很幸福了。時至今日,社會的發展讓我們不必擔心餓肚子,開始琢磨起奢侈的、虛無縹緲的“幸福”。
幸福到底從哪里來?這個問題一直眾說紛紜。社會學家們一直孜孜不倦地尋找可以預測幸福的指標,如收入、社會地位、宗教等,可是從來沒有準確答案。世界各國都拼命地提高國民生產總值,以為強國富民才是幸福;雪山里的小國不丹窮得要命,受過西方高等教育的前國王卻提出“國民幸福總值”的概念。聲稱他所追求的不是強國富民,因為人民的幸福與生活水準并無必然聯系,更多的是一種主觀感受。在英國萊卡斯特大學的《世界幸福地圖》里,不丹人民的幸福程度在國家排名中高居第八。
梁朝偉與劉嘉玲的婚禮讓我們知道,不丹是一個美麗的國家。可是真的像不丹一樣。小國寡民,躬耕放牧,一切聽國王的。與世界老死不相往來就會幸福嗎?
那些領取食品救助的孩子,和對著游客的相機微笑的孩子,哪些才是更真實的不丹,更真實的幸福?即使我們假設不丹的幸福模式真的存在,這種模式在現代社會里能夠存在下去嗎?答案不言自明:不丹不可能永久地自我封閉,它變成了君主立憲制,有了電視,甚至開始有了internet。或許很多人可以接受物質上的匱乏,然而在能夠大量獲取信息的年代,我們還能夠接受頭腦簡單所帶來的幸福嗎?
所以我們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只能追求各自的理想,無論是金錢、地位還是成就,期望理想的實現會給我們帶來幸福。然而每一次理想的實現所帶來的生活狀態的改變,似乎都只是暫時增加我們的幸福程度。工資從5萬漲到10萬會讓我們開心幾個月,但我們總能很快適應10萬的生活狀態,又有了掙20萬的目標,于是幸福程度又回到了從前。對于這一現象,學界早已經有了悲觀的論調:幸福都是暫時的,長期持久地提高幸福程度是不可能的。
然而加州大學的研究者們在2005年發表的文章中指出,持久提高幸福程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只是我們的眼光應該超越外界的條件,放在人的行為上。也就是說,幸福并不是一個靜待追求的具體目標,而是一個主動的過程,在獲得幸福感的過程中,我們做什么比我們有什么更重要。準確地說,我們應該問的問胚不是賺多少錢才幸福,而是錢怎么花才能幸福。
那么,錢怎么花才能幸福?以下為單選題:當你領到獎金的時候,是存起來?付賬單?吃一頓大餐?還是給自己買東西?
如果你選的是以上皆非。那么恭喜你。根據最新的研究成果,你很有可能是真正懂得幸福何在的人,因為這筆錢,你多半是花在了別人身上。不論是給父母妻子買東西,請朋友吃頓飯,還是資助一個失學的小孩,美國《科學》雜志在今年3月發表的一篇文章證明,把錢花在別人的身上,比花在自己身上更能帶來幸福。
這篇由加拿大卑詩大學心理系研究者和哈佛商學院市場營銷研究者合作的文章,調查了日常花費習慣與幸福指數的關系,獎金的去向與幸福指數提高值之間的關系,并通過實驗研究了“飛來橫財”的用法與幸福指數提高值之間的關系。結果是,去除收入水平的影響,平常經常給別人買東西或捐錢的人更幸福;去除獎金高低的影響,用獎金給別人買東西或捐款的人變得更幸福;最后的實驗甚至證明,那些必須把“飛來橫財”花在別人身上的人,比必須花在自己身上的人更幸福。
有了這樣的理論支持。你應該很容易理解自己為什么給自己買太多東西會有揮霍的負罪感,而給爸媽或孩子買東西的時候,卻能夠拼著勁兒花錢,一點兒也不心疼。這個研究結果無情地告訴我們,我們這么做,并不是因為“無私”,拿自己的錢給別人買東西,只不過是用物質去換取自己精神上更大的幸福。或許,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無論這幸福的來源是對物質的擁有,還是精神上的滿足。區別僅僅在于,有的自私會對別人造成傷害,而把自己的錢花在別人身上這種“自私”,給自己和別人帶來的都是幸福。那么,我們何樂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