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為什么買罪受?-人與社會
誘餌——便宜的旅游團費
當人們不再被衣食住行所困擾的時候,旅游逐漸成為時尚。旅游從奢侈消費走向大眾消費,固然跟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相關,更重要的是和它日益趨近大眾消費水平的低價格相關。從上海到九寨溝、黃龍雙飛五日游,成人價格是3260元,來回機票加機場建設費、燃油費是2000元,九寨溝、黃龍的門票、巴士票總價為510元,四天的含早餐住宿,以三星級酒店的最低標準,住宿成本大約在600—700元之間,每個旅客的團費扣除上述硬性成本,最多只剩50—150元,而當地旅行社把客人從機場接出來,到將這個團送走,投入的全程陪同時間大約96個小時,整整四天四夜,大巴的油耗、司機、導游的工資、住宿成本,旅行社的經營管理成本等全部的開銷即使再低,攤到每個旅客頭上也不只這個數,何況旅行社不是慈善機構,上海負責銷售的旅行社要賺取利潤,四川負責接待導游的當地旅行社也要賺取利潤,那么,這些利潤從何而來?
交叉補貼——羊毛出在羊身上
“砍頭的生意有人干,賠本的買賣沒人做”。旅行社、導游、司機沒有一個不是為了賺錢謀生來做這個辛苦營生的,可是,如何把上述旅游團費和成本之間倒掛的負數變成正數并極力擴大這個盈利正數呢?千方百計增加“自費”項目,抽取回扣是一種;組織游客購物,從商店貼補的人頭費和游客購物的提成里賺錢另一種。游客購物不僅填補旅游業務本身的虧損,而且還要形成利潤,從經濟學角度看,這是價格的交叉補貼,用“導購”收入補貼“導游”業務的虧損,羊毛出在羊身上。
這種做法在國外也很普遍,但境外旅游和境內的唯一不同在于:導游和司機通常有小費收入,游客根據對他們服務的滿意度在結束行程時給付小費,小費機制給了游客用付費水平來評價服務的主動權,從而使游客成為真正的上帝。沒有現世現報的獎懲機制,“上帝”在國內旅游業,基本上只是一個口號。
花錢為什么買罪受?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第一個買單的當然是旅客。你在團費上“省了錢”,當然得在別的地方付出代價。
代價之一:在價貴質次的“自費”項目中為導游司機貢獻收入。在旅游說明書上具有廣告效應的總是聞名遐邇的風景名勝、歷史古跡以及低廉的團費價格。在不起眼處,有意無意地安插一些不具備吸引力的自費項目,或者導游在游覽過程中熱情推薦某些說明書上沒有寫明的游樂自費,在團費里該掏而沒有掏的錢,自主不自主地花在“自費”項目上。
代價之二:在旅游購物中為商店創造超額利潤,用以貼補團友們的“免費午餐”。總有那么一些非理性的購物愛好者,千里迢迢奔赴一個久聞盛名的觀光勝地,結果卻把大量的金錢和時間耗費在購買價貴質次的所謂當地特產上。大部分旅游定點商店要向旅行社或導游支付入店人頭費,無論客人買不買東西,進一個游客商店必須付若干元“人頭費”給旅行社,那么不買東西旅客的人頭費,自然形成商店的“虧損”,這部分虧損仍然通過交叉補貼進行平衡,補貼的來源是商品銷售形成的利潤。因此,在旅游景點購物,商品價格里不僅包括商店支付給導游的銷售傭金,同時也包括商店為不購物游客支付的人頭費,依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無非是出在這頭羊身上還是那頭羊身上而已。
代價之三:花錢買罪受。即使是既不參加自費項目,也不購買商品的游客,一樣付出代價。早出晚歸,把大量的寶貴時光耗費在等候團友購物或陪同團友自費游樂上。在旅程逗留的時間和旅行社的成本成正比,因此,旅行社和導游絕不允許游客延長逗留時間,那么用以自費項目和消費購物的時間只能擠占正常的休息時間以及含在團費里的非自費項目。當然還有伙食,廉價的團費相對應的當然是劣質的餐飲和服務。
另外,最便宜的航班多半是紅眼航班,以及乘坐之后就必須紅眼旅游的航班。紅眼航班很好理解,就是很晚到達或者很早起飛,必須揉著惺忪的睡眼,疲倦地趕路的航班。還有一種是起降時間雖不“紅眼”,但乘坐該航班的旅客就必須熬夜旅游的航班。例如九寨溝五日游的第一日,星期六下午五點半從上海起飛,八點半降落成都雙流機場,晚上九點半開始“成都一日游”,第二天早上七點出發,不熬夜怎么游?第五日回上海,訂的是晚上九點二十分的飛機,即便準點起飛,準點到達,抵臨浦東機場也是子夜凌晨之間的事了,典型的紅眼航班,紅著眼來,紅著眼去,來來去去都為一個原因——便宜。
起得比雞早,吃得比驢差,睡得比狗晚。這樣的旅行,當然是花錢買罪受。
受傷的僅僅是游客?
經常跟團旅游的朋友大凡都有這樣的經歷,導游在游覽規定景點的集合時間都規定的非常嚴格,而消費購物時間卻安排得十分寬松,當部分旅客選擇自費項目、部分不選擇時,導游和司機通常把服務全部都給了選擇自費的游客,其余的只能被拋在一邊耐心等候。購物活動就更是如此。以我個人的旅游經驗,通常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時間是浪費在等待團友自費游樂或購買物品上。而這些時間的來源呢,無非是正常景點的游覽時間被壓到最低限度,2005年春節,我們舉家前往埃及旅游,飛渡千山萬水,在藏品數以萬記的開羅博物館,導游規定給我們的參觀時間只有區區半個小時,而次日下午,卻花了整整兩個小時“參觀”開羅的香水商店,可悲的是,居然有許多團友津津有味地在開羅街頭選購劣質香水,那些香水的品質比南京西路和淮海路百貨商店的化妝品柜臺上比比皆是的法國進口香水不知道要差多遠。
被廉價團費蠱惑而出游的旅客,大多數是帶著疲倦、失望以及類似于被愚弄的憤怒而回家的,那么導游和司機呢?他們一樣很“不容易”。
旅行社一方面用低價誘惑客戶,另一方面以極低的服務價格壓榨旅游地的導游和司機,甚至把游客按人頭“賣給”他們。四川旅行社的一位導游告訴我,她和司機用按每人20元的價格向旅行社支付人頭費,買下了我們這些游客,他們沒有固定工資,沒有出差補貼,沒有醫療保險,全部收入就靠游客的小費和購物傭金。國內游客普遍沒有給小費的習慣,游客消費購物和自費項目成為他們唯一的收入來源。在這樣的壓力下,他們如何竭誠去服務游客?!餓著肚子去奉獻溫馨服務那是特麗薩修女等圣徒們的事情,導游和司機是靠旅游服務養家活口的凡人,當然只能把每一個路過的“上帝”當成綿羊,能剪多少毛下來就剪多少。
于是乎,旅游團費的超低價必然導致自費項目和旅游購物的超高價,兩者交叉補貼,來維持旅游業環環相扣、各有錢賺的商業生態。
稍有經濟學常識的朋友都知道,在成本歸屬原則不能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交叉補貼帶來的是價格的扭曲和資源配置的扭曲。
夏秋之間,一日2000多個旅游團、三萬多人同時進入九寨溝,會給這個世界級的自然保護區帶來什么樣的后果,可想而知。
誰是贏家?
早在四十年前,歐佩克組織就想到用限量開采石油來維護油價,提高工業化國家消耗石油的成本,阻止人類對石油——這一有限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
而四十年后,中國的旅行社卻在以低價為誘餌,吸引著過量的人群蝗蟲一樣涌進九寨溝、黃龍,涌進西藏、新疆喀納斯等這些絕無僅有的人類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區。
在超低價的團費競爭中,只有一個贏家,就是把大量游客“賣給”導游司機的旅行社。受傷的不僅是旅客、導游、司機,還有彌足珍貴的自然風景和文化遺產。上帝用數萬年的時間精心打造的絕品被商業的鐵踵無情地踐踏,人類遺留在時光里的幾千年文化珍稀被廉價出售。幾百年后,子孫遺憾地打量著被我們的功利欲望饕餮得遍體鱗傷的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時,會說什么?
“旅游,是二十世紀和二十一世紀最罪惡的產業之一”。我想這會是兩百年后的中國人對今天的評價。
沒有群體意識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我游歷過的國家中,對待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態度最為相似的國家當屬埃及和中國,當古埃及的文物,九寨溝的山水被擁有它的子孫們“吃”得只剩下一堆殘骸和記憶時,終于會有人知道,拿金錢買不回來的東西去換錢是多么的愚蠢和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