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簽的勞動合約有效嗎
一、實習期是指什么呢
實習期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指在校學生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將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另一種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的一段時期。
二、實習生簽的勞動合約有效嗎
但是,如果大學沒有畢業,實習只是從準畢業到畢業拿到畢業證這個期間,算實習。
而且在拿到畢業證前如果簽了合同時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因為沒有畢業證,所以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利。
實習生只能簽訂畢業生實習協議,在拿到畢業證再簽訂勞動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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