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死終會出頭語錄
01
生活不曾取悅我,但是我創造了自己的生活。
來不及準備,來不及回味,不容猶豫,不容等待,不管是否愿意,就這樣我們撞進了弱冠之年的行列,一個青黃不接的年紀。
比起30歲的成熟還差一些磨礪,比起20歲的稚嫩還多一份責任。
離無所畏懼百毒不侵還差一段坎坷,離放棄生命丟棄自我只差一個念頭。
小時候的我們,對未來充滿著無限的憧憬,無數次下定決心想要成為一個蓋世英雄。渴望長大,渴望不平凡,甚至迫不及待。
長大后卻發現,心中塑造的那個完美人設卻漸行漸遠,那個無數次在夢中出現的大英雄,變成了自己最不想成為的樣子。
02
我們——過來人口中的年輕人,順理成章的走進了一個略顯尷尬的年紀。
我們想要活出自己,卻發現還沒搞明白自己是誰;我們想要給在乎的人一個肩膀,卻發現自己的肩膀還沒有成為依靠;我們想努力往前走,卻發現自己該往哪兒走都不知道。
大城市容不下肉身,小城市放不下靈魂。我們拼命向前跑,卻總是被現實撞的頭破血流。
時間拖著我們,把我們變得越來越糾結。明明還年輕了,卻又不甘心徹底變成大人;明明不年輕了,卻又沒有真正地成為大人;明明比什么時候都想要靠自己,卻又發現連靠自己的資格都沒有。
于是,我們唯唯諾諾,我們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想要跳出圈子但又畏懼不前,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走向不靠譜的人生;
于是,我們舉足無措,一邊停下腳步審視自己,一邊冒失向前證明自己。
03
其實,道理我們都懂,但還是要栽幾個跟頭才能過好這一生。
每次躺尸家中,刷到微信朋友圈里別人的精彩人生,雖然知道大多數人的生活,都不是他在朋友圈里曬出的生活,知道很多人有體面的工作,并沒有過上體面的生活,但還是免不了羨慕一番,然后內心卻又惴惴不安,別人為什么總能過得如此精彩。
每次看到有勇氣會主動的人,可以那么不厭其煩地反復說一些相同的話,被拒絕千萬次,仍然笑臉面對下一個敬而遠之的人;也總在幻想著經歷一次大的磨礪后,自己能大徹大悟,好好工作,但經歷了無數磨難后才發現,沒有什么所謂的大徹大悟,生活本就是一邊不斷失望,一邊又重拾希望。
所以,我們屈從于習慣,習慣安穩、習慣一成不變,我們表面風平浪靜,內心躁動不安。熬最晚的夜,喝最貴的枸杞,想盡一切辦法來填補自己的內心的恐懼 。
沒辦法改變世界,
就讓世界看到你的存在。
縱使現在很難,但也是最美的年華,人生就是需要多堅持一下。
誰的人生不是一路受傷,一路療傷。就像你在橋頭看風景,殊不知你亦是風景。不要總是擴大自己的悲傷,也不要總是在安逸中享樂,或許你眼中不堪的自己,卻是別人夢想中的主人公;又或許…我們并沒有那么不堪。
墨菲定律中,有一條史華茲論斷。
說兩只小鳥在天空飛翔,一只小鳥不幸折斷了翅膀,只好停下來休息。另一只小鳥獨自前行。斷翅的小鳥正哀嘆自己的不幸,卻看見自己那飛遠的小伙伴被獵槍擊落。
有心理分析說,所有“不幸的事件”只有在我們認為它不幸時,才會真的發展成不幸的事件。
人生路漫漫,寧靜以致遠。期盼慢一點,堅持多一點,給運氣多一點時間,給自己多一點時間,活好當下,聽聽音樂,看看電影,讀讀書,慢慢的,你終會成為你想成為的那一個。
如何看待“最窮無非討飯,不死終會出頭”這句話
我有過最窮的時候,但沒有去要,討。那是2008年時候吧,那時沒結婚,和現在的老公回去,我不知道他們那里會這么貧瘠。能吃上米飯的人家算可以了,大多吃紅著,包谷飯,甚至土豆也吃不上幾頓,肉是臘肉,菜,只有冬天才有,那里缺水,山又高又陡,山上幾乎沒什么大一點的樹,又曬又熱。到了他家,只有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在家,他母親過逝得早,父親在外面打工,那晚的飯,足我記一生,根本不是大米,吃不出一點飯的味道,菜是土豆絲,還有個紅豆,那一小勺飯,我吃了一個小時郁咽不下,吃不完,最后倒了。我真的傻,這樣還嫁給他。我并住了下來,開始收拾整理屋子,種地,種地,買了養豬,羊,雞,來養。此時,我已懷孕幾個月了,一樣做農活,上山打柴。我那時才19歲,什么都不懂,挑起了重擔,就這樣辛苦的維持這個家,老公也在附近打點小工。九個月,羊,豬也長大了,可以賣了,換點錢,我孩子也將出生。懷胎九個月還沒生,我還是勞作,上山放羊,山陡,不小心將滾下不敢想象。超了十四天,終于呱呱墜地了,是個男孩,那夜下了很大雨,老公去打麻將了,我不知道怎么辦,最后去找鄰居幫忙,才母女平安。家里窮,也來不及去醫院,就這樣在家里生了,我才19歲,孩子出生時,不會抱,不會捆,父母不在,就這樣學著,我營養跟不上,孩子缺奶,奶粉太貴,買不起,只吃十塊錢一包的豆奶粉,還好上天眷顧,孩子健康成長。我的老公不是個好老公,家暴是便飯,月子都沒做,我絕望了,可為了孩子還是堅持?,F在我孩子七歲了,我離婚了兩年,孩子歸他,我什么也沒帶走,依然在外面打工?,F在好多了,工作也不錯,我自己租房,每天早出晚歸上下班,很辛苦,但充實,踏實。人一定要活著,有信仰,總會有好的一天。
人終會消失,人生有何意義?為什么要活著
被有些歷史學家評價為沒有他就沒有晚清最后數年茍延殘喘時間的李鴻章,是和曾國藩、左宗棠、張之洞并稱為晚清的中興四大名臣之一,是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眼中大清帝國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是當時政府的最高領導慈禧太后眼中的“再造玄黃之人”,是西方社會的“東方捭斯麥”——與德國的俾斯麥,美國的格蘭特并稱十九世紀三偉人。在此,我們不難看出對他有崇高評價的不管是日本首相還是西方社會,其實都是侵略者都是他的對手國家的敵人。
李鴻章臨終之前寫的最后一首詩中有一句是:“臨事方知一死難。”他是抱著必死之心代表當時的政府去簽訂了被世人諸多質疑和責難的《辛丑條約》,據說當他代表政府去簽訂讓國人蒙受嘲笑羞辱的《辛丑條約》消息傳出后,就有死士幾度暗殺他想阻止他去簽訂協議。他當時不僅年事已高常年飽受病痛折磨,而且因為過度為國事操勞已經時日不多,但我們看他的所做所為又是為何?最凄涼讓人難受的是他明明是為國家奔波賣命卻沒有得到自己國家民眾應有的尊重和理解,但我們看他依然無怨無悔,生命要結束了還在擔心憂慮自己的國家民族不敢死!
你要問我活著是為了什么?想想李鴻章的一生我們就應該清楚明白。我今年已經快40歲了,是上有老下有小,諸事不順,更是是害怕父母小孩有什么閃失,自己應付不來,活得謹小慎微,不敢有絲毫的放任自己。你說我活著又是為了什么?
生命的誕生也許是個偶然,但也有必然的因素存在,它的意義就在于你被需要,活著不光是為了自己,還有需要自己的親人、朋友、民族、國家……
你是被需要的人嗎?如果你能有明確而肯定的回答,那我敢在這里保證你就不會還有心思去想那些有的沒得的無聊問題。其實對我們來說,死并可怕,怕的是活著沒有存在感。換句話說就是,人生的意義,在我們每個人死后就會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