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煙草專賣(公司)
一、許可項目: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二、統一受理、送達機構:專賣監督管理處
三、辦理模式:單獨辦理 并聯審批
四、期限
1、單獨辦理的期限: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煙草專賣行政許可決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2、并聯審批的期限:自收到《XXX煙草專賣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項目審批告知承諾書》之日起4日內作出決定。
五、操作流程
(一)單獨辦理:適用于新證申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但需要申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變更、注銷。
新證申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但需申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的操作流程
1、申請。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專賣管理所提出申請,提交《煙草專賣行政許可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目錄附后)。專賣管理所收到申請材料后,出具《收到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執》。
2、形式審查。由收到申請材料的專賣管理所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申請事項是否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事項; 申請事項是否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提交了符合規定數量、種類的申請材料;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明顯的書寫錯誤以及其他錯誤;委托申請的,是否具有受委托的證明文書及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
3、受理。專賣管理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后,分別下列情況作出處理:申請事項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告知書》,說明理由和依據;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出具《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告知書》,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或經申請人同意后代為更正,并在更正處加以說明;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
理行政許可申請,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4、核查。受理申請的專賣管理所在受理之日起3日內指定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進行核查。 核查后應當制作《煙草專賣行政許可核查意見書》,并由兩名以上核查人員簽名。
5、聽取意見。核查后,發現該申請關系他人利益的,專賣管理所由告知利益關系人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6、決定。專賣管理所將有關材料報處專賣監督管理處審查,報領導批準。專賣管理所根據領導審批意見,制作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7、送達許可證。如同意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由專賣監督管理處打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由專賣管理所送達。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變更(核定的經營場所、組織形式、個體工商戶字號,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發生變化的)操作流程
1、申請: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專賣管理所提出申請,提交本局印制的申請格式文書和相關材料(目錄附后)。專賣管理所收到申請材料后,出具《收到變更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執》。
2、形式審查:由收到申請變更材料的專賣管理所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申請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提交了符合規定數量、種類的申請材料;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明顯的書寫錯誤以及其他錯誤;委托申請的,是否具有受委托的證明文書及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
3、受理。專賣管理所對申請變更材料進行審查后,分別下列情況作出處理: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或經申請人同意后代為更正,并在更正處加以說明;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行政許可變更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出具《行政許可變更申請受理通知書》。
4、核查。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受理申請的專賣管理所在受理之日起3日內指定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進行核查。核查后應當制作《煙草專賣行政許可核查意見書》,并由兩名以上核查人員簽名。
5、聽取意見。核查后,發現該申請關系他人利益的,專賣管理所由告知利益關系人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6、決定。專賣管理所將有關材料報處專賣監督管理處審查,報領導批準。專賣管理所根據領導審批意見,制作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7、送送許可證。如同意變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由專由專賣監督管理處打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由專賣管理所送達。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注銷的操作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專賣管理所提交《煙草專賣許可注銷申報表》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正、副本。
2、核查:受理申請的專賣管理所在2日內指定兩名以上專賣管理人員對申請注銷理由的真實性進行核查。
3、決定:核查后,專賣管理所將是否同意注銷的意見交專賣監督管理處審批。如同意注銷的,制作《煙草專賣許可證注銷決定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二)并聯審批:適用范圍于新開業戶(需申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又需申辦工商營業執照的)操作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工商執照的同時,填寫《XXX煙草專賣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項目審批告知承諾書》,簽收《XXX煙草專賣局一次性告知單》。
2、受理:接收申請的工商部門將《XXX煙草專賣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項目審批告知承諾書》傳真到我局專賣監督管理處,收到承諾書即為受理。
3、核查:專賣監督管理處在收到承諾書的當天,告知經營場所所在地專賣管理所進行核查。該專賣管理所應在2日內指定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進行核查。核查后應當制作《煙草專賣行政許可核查意見書》,由兩名以上核查人員簽名,并報告專賣監督管理處。
4、決定。專賣管理處提出予以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意見,報領導批準。專賣管理所根據領導審批意見,制作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5、制作許可證:如同意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由專賣處制作“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將副本傳真給工商部門。
6、領取許可證。申請人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相關申請材料(目錄附后),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專賣監督管理處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